公司关闭有权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_股东轮冻
未尽出资义务,股东应怎样担责?股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在认缴制下,股东有期限利益,未到认缴期限的,其原则上有权不出资。
如认缴期限届至,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按时足额出资,如仍不出资,公司可以限制其分红,新股认购等自益权,同时可以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如公司对外负债,成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未按期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期限利益是相对的,如果股东所在公司破产、解散,股东期限利益丧失,出资加速到期,股东有义务立即出资。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办公厅副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南万物实业公司经理、浙江万物实业公司总经理、上海万向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万向资源有限公司总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铁行首席代表,万向通信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男,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历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主管科研副院长,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男,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党支部书记,历任财会时报社人事行政总监兼发行部主任,北京冬雪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读会计学博士,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任北京工商大学,财务管理系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限售期股票的司法执行问题总结研究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 分析:但理论界普遍认为,对于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拍卖是可行的。在转让方式上有着较为 严格的限制规定,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其对董事、监事、监 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不 存在其投机牟利或利用职务之便牟利的动机。因此该条规定应理解为只适用于当 事人自主协议转让行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应不受限制)且司法实践当中, 对于限售流通股的司法强制执行大量存在。法规链接:人民法 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 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股权冻结,如何延长经营期限?
冻结股东的股权,是一种司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经营依据的是《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股权冻结,并没有改变其股东身份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 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
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因此,股东股权冻结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不良资产 最高法院被执行财产为股票的,如何确定财产所在地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由于股权与其发行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应当将股权的发行公司住所地认定为该类财产所在地。本院认为,存管与结算服务的机构,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存管的仅是股权凭证,不能将股权凭证所在地视为股权所在地。被执行人享有的股权构成被执行人的财产,股权财产价值的实现只能在股权发行公司获得,股权的发行、转让等行为的效果实质上都是发生在发行公司的住所地,因此,股权发行公司的住所地与股权具有最密切的联系,应当将股权的发行公司住所地认定为该类财产所在地。就本案而言,异议人吴长江持有的德豪润达股份属于本案的被执行财产,本院对西藏汇福投资申请执行吴长江、吴恋、惠州雷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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